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,速来学习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常见操作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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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|海南税务
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后,许多纳税人想要了解电子税务局的申报操作。海南税务按税种进行分类,教您各税种的电子税务局操作常见问题!
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操作问题,纳税人们速来学习~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
01
问: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如何申报?
答: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季申报,申报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需要先做税源采集,如果之前进行过税源采集电子税务局会自动带出采集数据,不需要再做税源采集。如果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发生变化的,需要在“新增”或者“变更”模块采集税源信息。
02
问:纳税人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政策是否需要维护减免性质?
答:纳税人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政策的,电子税务局自动判定纳税人是否适用“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”,无需纳税人维护减免性质,在进行财产和行为纳税申报的时候会自动带出这一项优惠政策。03
问:如何维护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性质?
答:通过 “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”模块维护减免性质。操作步骤为:“我要办税”→“税费申报及缴纳”→“合并纳税申报”→“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”→1.如之前没有做税源登记,点击“新增”→填写完基本信息后,在“减免税信息”栏点击左侧的“+”号增加一行,在“减免性质代码”栏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,再继续填写“减免面积”、“月减免税金额”、“有效期起”、“有效期止”,填写完成后点击“保存”→做完了税源采集后,就可以在“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”申报时享受优惠减免。2.如之前已经做过税源登记,选择对应税源信息后点击“税源信息变更”→点击“全部应税信息”,双击需要维护减免性质的属期→在“减免税信息”这栏点击左侧的“+”号增加一行,在“减免性质代码”栏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,再继续填写“减免面积”、“月减免税金额”、“有效期起”、“有效期止”,填写完成后点击“保存”→做完了税源采集后,就可以在“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”申报时享受优惠减免。04
问: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填写错误是否可以更正和作废?如何更正或作废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?
答: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填写错误:1.如果属于税源信息采集错误的,可以进行“更正”处理。2.如果属于虚假采集并且没有成功申报过,可以进行“作废”处理。3.如已成功申报了则不能选择“作废”处理,系统会提示“已经进行申报,不能删除”,只能进行“纳税义务终止”处理。更正税源信息的操作步骤为:
(1)房产税:“我要办税”→“税费申报及缴纳”→“合并纳税申报”→“房产税税源采集”→选择需要更正的税源信息,在“操作类型”栏选择“税源信息变更”→点击“全部从价信息”,双击对应的税源属期→更正信息后点击“提交”即可。
(2)城镇土地使用税:“我要办税”→“税费申报及缴纳”→“合并纳税申报”→“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”→选择需要更正的税源信息,在“操作类型”栏选择“税源信息变更”→点击“全部应税信息”,双击对应的税源属期→更正信息后点击“保存”即可。
作废税源信息的步骤为:
(1)房产税:“我要办税”→“税费申报及缴纳”→“合并纳税申报”→“房产税税源采集”→选择需要作废的税源信息,在“操作类型”栏选择“作废房屋”,点击“确定”即可。
(2)城镇土地使用税:“我要办税”→“税费申报及缴纳”→“合并纳税申报”→“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”→选择需要作废的税源信息,在“操作类型”栏选择“作废土地”,点击“确定”即可。
05
问: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后发现数据错误如何处理?
答:1.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操作步骤为:
06
问: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吗?
答:可以。操作步骤为:“我要办税”→“税收减免”→“税收优惠核准”→“税收减免优惠申请”→填写“征收项目”(填写“房产税”或者“城镇土地使用税”)、“有效期起”、“有效期止”、“优惠事项”选择对应的“纳税人困难减免”等带“*”号栏目内容,在“附件资料”上传“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土地的文件原件”,最后点击“提交”。申请完成后,在“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”查看审批进度。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通过的纳税人,可通过“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”进行申报享受减免。07
问:做城镇土地使用税“税源信息采集”,选择“土地等级”时提示“没有有效的土地等级配置信息”,应如何处理?
答:核实带“*”号栏目内容是否填写完整,核实行政区划、所处街乡是否填写完整(市级城市有“区”的,行政区划要选择到“区”),如果没有填写完以上信息需先填写完整,再去选择土地登记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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